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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9电子金融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金融、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的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
(五)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2024年5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本次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中心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产品及相关损益情况。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现金资产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有积极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合伙人(股东)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5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5,981.91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12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1案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3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金融法院已就其中1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该案原告不符合索赔条件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本案尚未判决。
因刚泰控股虚假陈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158名原告起诉刚泰控股时连带起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本案尚未判决。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和行政监管措施12次(涉及2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朱靓旻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琳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依君,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担任质控合伙人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十余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具体会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cq9电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查的议案》。
(三)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注销。
(七)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八)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九)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3年6月13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向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8元(含税)。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47元/股调整为3.39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cq9电子,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价格调整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孟益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孟益、吕伟民通讯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前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1,3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减值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和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3年前三季度(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公司财务部门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品种进行减值测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5,965.48万元,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20.85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4,366.00万元,经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27.53万元。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判断,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按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23,481.79万元,经测试,本期转回坏账损失6.52万元。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应收款项余额为21,100.97万元,经测试,本期转回坏账损失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228.01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299.32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资产状况。审议通过该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与本次回购注销股数为基数进行分派。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76,667.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27,739,603.93元。为了稳定回报股东,公司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2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确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38,680,652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666,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合计回购注销股份11,340股,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237,003,31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利润总额预计为5,214,072.87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
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的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能够合理稳定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分红方案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上的《日播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向关联方丁湘薏出售商品,2023年度预计发生额不超过300万元,实际发生55.12万元。
●该日常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金额较小,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的情形。
●审议程序: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王卫东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曲风光为王卫东配偶的兄弟。
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王卫东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曲风光为王卫东配偶的兄弟,曲风光与丁湘薏为夫妻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合理、必要,公司与关联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以及诚实守信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该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全部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公允,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我们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内决定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具体事宜。
申请授信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1,340股进行回购注销。该事项已得到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查的议案》。
(三)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14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6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
(六)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4月27日完成注销。
(七)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八)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九)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十)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相关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1,340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即3.39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39,851.6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前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1,3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3、《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原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中《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1,340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4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由238,680,652股变更为238,669,31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8,680,652元变更为238,669,31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时间:2024年4月27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0年12月15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年1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1年1月8日披露首次回购股份情况的公告,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日播时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截止2021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9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回购最高价格9.06元/股,回购最低价格4.62元/股,回购平均价格6.11元/股,使用总资金30,264,7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8月27日,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授予366.00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缴纳认购款的过程中,共有61名激励对象完成认购328.40万股。公司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8.40万股。上述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股份数量为166.60万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方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前述三年转让期限将于2024年7月30日届满,公司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拟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6.60万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6.60万股股份注销事宜,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注:上述“本次注销前股份”是指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后的总股本。最终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上述注销事宜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公司控股股东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由目前29.75%被动增加至29.96%,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动。
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合计166.60万股股份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日播时尚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住所暨修订
本次对已回购股份的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6.60万股股份注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播时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电话的形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梁丰、胡爱斌、佟成生通讯出席会议,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2023年年度报告》和《日播时尚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76,667.9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227,739,603.93元。为了稳定回报股东,公司拟定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2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金额根据具体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数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与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数确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数为238,680,652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1,666,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因员工离职合计回购注销股份11,340股,因此,本次参与分红的股份总数为237,003,312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22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利润总额预计为5,214,072.87元(含税),占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53%。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确认2023年度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晟羽薪酬为74万元,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胡爱斌薪酬为12.2万元,财务总监张云菊薪酬为73.77万元,离任董事兼副总经理林亮薪酬为113.44万元。
13.《关于确认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0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所有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所有委员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真实反映了各自为公司所付出的劳动成果,董事、监事的职务报酬按照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定额发放,其中董事梁丰、胡爱斌、监事孟益、吕伟民自愿放弃其董事、监事职务津贴;2024年度薪酬方案是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董事、监事的工作积极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340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和公司回购方案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前述三年转让期限将于2024年7月30日届满,公司拟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6.60万股股份予以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日播时尚关于变更剩余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34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拟对剩余的回购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由“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公司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66.60万股股份予以注销。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238,680,652股变更为237,003,312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38,680,652元变更为237,003,312元。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98号”变更为“上海市松江区中山街道茸阳路98号1幢2层”。公司的主要经营地址未发生实质变化,本次注册地址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根据相关规定,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2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张其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